案例1:没量房、没出设计图,想退钱被告知需承担违约金
家住龙首村的孙女士2015年3月在长安路一装修公司签订了总价值不到5万元的装修合同。据孙女士介绍,当时并没有真正打算装修,只是想简单咨询装修问题。到店后感觉装修价格实惠,还赠送很多项目。设计师口头承诺即使不装修也可以先把名额定下来,享受低价优惠,以后想装修随时过来就行。
结果孙女士在该店面交了3570元的预付款,交钱时孙女士建议设计师到小区实地了解一下户型,设计师表示他们公司在孙女士小区已装修过多套房子,对该户型非常熟悉没必要过去,等到装修时再过去看看。直到2016年6月份孙女士真正想要装修时联系该装修公司,发现当初设计师承诺的赠送变成了收费,很多项目不包含在套餐内需要额外收费。孙女士想要退款却被告知,合同中明确规定无故违约需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不但不能退钱,孙女士还需承担违约责任。“一没量房,二没有出设计图,什么费用都没有产生怎么不退还要扣钱?”孙女士气愤地说。
案例2:交1.5万元装修预付款,快3年了只见收据未装修
杨先生2014年在某装修公司位于丰庆路东段的分公司做活动时交了1000元定金,于2015年1月份再次进店交了1.5万元的装修付款并签订了价值11万元的装修合同。2016年3月份杨先生打算装修房子联系该装修公司,装修公司推荐了几位设计,交谈中杨先生对设计师都不满意。时任该店设计部经理的赵女士表示,自己可以亲自为杨先生设计,自己家也在装修可以带杨先生去看看。据杨先生介绍,之后自己要求去赵女士家参考一下装修风格,赵女士多次推脱拒绝。
“我感觉他们公司一点都不诚信,不仅没有给我设计,也没有量房,说话前后不一致。我不想在他们那里装修了,要退款也一直推三阻四。最后赵经理给我说她辞职了,让我找公司去。”杨先生说,“交钱至今快3年了,房子也没装修,手上只有一份合同,两张收款收据,简直太坑人了。”
案例3:装修公司跑了数十趟,只为要回1.2万元定金
家住纺织城的靳女士2014年和朋友在南郊一装修公司做活动时一人交了1.2万元的装修定金,签订了价值9.8万元的装修合同。装修公司设计师表示靳女士的合同为拎包入住合同,签订了就不用再花别的钱。
2016年8月靳女士和朋友的房子交房后,靳女士联系了该装修公司去看材料,工作人员告知靳女士材料、工费等价格从2014年到16年一直上涨,部分装修项目也不包含在套餐内,整体装修下来估计需要13.4万元。靳女士接受不了,与朋友商量想退掉装修两家所交的2.4万元,前后去装修公司数十趟,都被告知已签合同不能退款。
2017年1月靳女士再次前往该装修公司协商退款事宜,中途下公交车时不慎将脸部磕伤,胳膊扭伤。鉴于此,装修公司老板给靳女士退了5000多元的装修费用。
>>>记者提醒
订金只交交小额的,口头承诺要落到纸上
像前文三个案例中的消费者一样,近日多起装修投诉都是业主在没有交房甚至没有买房的情况下早早的签订了装修合同,真正装修时却发现了各种问题。有些是设计师当初口头承诺的优惠到装修时变了;有些是当初没有仔细看合同草草签字,真正装修时却发现有漏洞;有些消费者想提早定优惠担心装修涨价;还有消费者因家庭变故或者工作调动不打算装修……
签合同不是儿戏,签了合同就受法律保护,此时想要退钱就需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俗话说“计划赶不上变化。”建议消费者若是不打算近期装修尽量不要过早签订装修合同,若是装修公司确实很可靠且优惠力度很吸引人,可交300元左右的小额订金。
签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对于不清楚的内容要详细询问,必要时将装修时间、延期处罚、付款时间明确规定。
当然,这些案例中不乏有装修公司设计师或销售人员满口承诺到真正装修时不作数,而业主却拿不出有力证据,装修公司有合同为依据指责业主单方面无故违约。因此建议消费者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可要求设计师或者工作人员将口头承诺白纸黑字写清楚,并盖上企业公章,凡事做到有理有据。 华商报记者 千朋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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