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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县府太猖狂 罗织罪名劫湘商

来源: 凤凰新闻   日期:2018-03-10 09:13:54  点击:7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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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贵州省现代服务业重点企业,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一项由政府招商引资促成的项目——原本计划6个月投入使用,因政府规划改变而遥遥无期;原规划主要街道、新建的商场和三郎大桥,拆除后赔偿款却因某种神秘的力量所瓜分; 一名商会法人,连遭几起惊心动魄的“劫持”……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请看!
招商引资:三都县府抛出橄榄枝
事件回顾——2015年5月17日,贵州省湖南商会应邀与国家级贫困县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招商引资框架协议书。5月20日,三都县人民政府与贵州省湖南商会会员单位贵州湘企集团签订了投资协议,确定由贵州湘企集团投资11.6亿元在三都县城修建“贵州湘企(三都)购销中心”。
7月6日,三都县发展改革局下发了《关于同意三都县购销中心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
8月5日,三都县国土资源局与贵州湘企(三都)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规划确认该项目用地为500亩。同时,三都县政府对该项目提出了2015年底完成主体工程,确保部分商场6个月内投入使用的具体要求,约定由三都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协助办理该项目的相关手续,湘企公司组织人力、物力。
湘企公司积极响应三都县政府的号召,组织了劳务包工队14个约700余人,工程机械设备数十台(辆),陆续开进工地,并打出“大干100天完成全部主体工程”的口号。
湘企公司从2015年8月初开始进场平整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河道保坎修建、演艺广场及娱乐会所的修建及装修,商城主体建筑等。历经4个月完成投资2亿余元人民币,施工建筑面积8万余平方米(以每平方米400元单包工方式承包给各施工队),工程队完成实施工程量的70%。
贵州湘企(三都)在建的购销中心项目工程
尽管建设工程未达到付款要求,2015年底湘企公司在劳动局的监督下借支给各工程队共发放民工工资2200多万元,实际完成承包工程量不足70%,借支工程款已超出建设工程款的70%以上,大部份工程队均已超额借资工程款。
同年12月,湘企公司又接受了三都县政府的要求,垫资修建三都县“三郎大桥”工程。
矛盾重重:迷离的三都市政规划
“三郎大桥”最终因政府规划原因没有完工就被拆除,桥梁基建剩余材料却被政府指派的拆除队移作他用。时至今日,湘企公司垫付的材料款及民工工资,三都县交通局一直未予支付,而该项目建设工程专项款业已去向不明。
“贵州湘企(三都)购销中心”项目。三都县规划局在该项目已经规划好的出让土地上又进行了两次规划调整,扩建修路,导致该项目用地规划建设相关手续无法办理,进而造成施工队严重误工、停工。
建设项目在100天内仅完成主体工程8万余平方米及部分装修、环境配套及道路工程。更为严重的是三都县政府拆除了该项目已建成的主要街道及商业铺面6000余平方米,至今也没有赔偿分文(含建设期间发生的民工工资)。
因政府重新规划正在拆除在建的购销中心现场
疑雾重重:橄榄枝下的迷魂阵
2017年6月4日,三都县人民政府潘仕进县长在县行政中心三楼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复工会议,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参加并印发了会议纪要《三府会议(2017)92号文件》。
按照纪要要求,湘企公司工程部做好了复工前准备及妥善解决农民工误工的相关事宜,会议决定更换贵州湘企(三都)置业有限公司法人刘浩,由佘紫纤担任法人。
新任法人佘紫纤积极处理债权债务事宜,也期待三都县政府尽快协调完善相关手续,让项目早日复工。
然而……
2018年,时至新来的县委书记朱奉余上任,三都县政府却打起了湘企公司产业的主意。
2月2日,三都县公安局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下达对贵州湘企(三都)置业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刘浩及刘浩父亲刘东旺的《刑拘在逃通缉令》,并把两人列为网上追逃名单。
2月5日,贵州湘企(三都)置业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刘浩在劳动局协助对帐时,难以想象的事发生了,劳动局当着刘浩的面开具“三人社监令字[2018]1号(三都县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刘浩被三都县公安局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为由,戴上手铐并羁押于三都县看守所。
刘浩在三都县公安局看守所非法拘禁长达12天。时近年关,在取保候审时,强迫刘浩在他们事先写好的问话记录上签字,曾含沙射影的暗示或者必须承认欠款才释放“不签字就不放你出去!”。
令人费解的是,劳动局下达的《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湘企公司在2月8日前清偿实际民工工资,而事实上2月5日,刘浩被三都县公安局就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为由铐走羁押。
更骇人听闻的是2018年2月6日晚上,三都县公安干警、协警和不明身份人员90余人身着便衣在局长刘雄的指挥下,携带枪支、警棒、木棒和管制刀具越境进入独山县“某大酒店”迅速把守各个通道,借以搜查毒犯为由“抓捕”住宿在该酒店的刘东旺会长。独山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及时出警,阻止一起非法拘禁事件的发生!
这是所谓的三都公安干警越境在独山县某大酒店抓捕现场
手持管制刀具的三都县公安干警在抓捕现场
记者疑问:究竟是“企业违约”还是“政府失信”?
1、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脱贫攻坚是首要工作。贵州湘企属于贵州省现代服务业重点企业,为何政府招商引资促成的项目本该深思熟虑,为何屡遭瓶颈制扼,反复更改?
2、这是一个法制社会,三都县为何不积极清偿贵州湘企(三都)置业有限公司的垫资建的三郎大桥、拆除在建房屋的赔偿款项及民工工资数千万元?为何以屡次假借拒付农民工工资为由一而再、再而三地拘禁、陷害企业法人及商会会长?试问桥梁建设工程专项款是怎么绕过垫资单位被侵占、瓜分的?
3、三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大队长覃宏光:你以政府代付工资名义,恶意怂恿民工虚报民工工资,为何蓄意制造社会矛盾,破坏社会稳定?贵州湘企(三都)置业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刘浩接你局通知,于2018年2月5日到你局协助处理工程队和民工清账时,你局临时下达给贵州湘企(三都)置业有限公司“责令改正裁定书”,配合三都县公安局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将当事人突然羁押,这是否合符正常的法律程序许可?
4、三都县公安局长刘雄:你明知县劳动局“责令改正裁定书”是责令贵州湘企(三都)置业有限公司在2018年2月8日前核实发放民工工资,而你局却于2月2日就批准办理网上通缉了原公司法人代表刘浩及其刘浩的父亲刘东旺,这究竟是“未雨绸缪”还是“严重违规”?再者,2月5日拘禁刘浩,取保候审时是否非法更改法定文书?还有,2月6日晚发生的“暴力抓捕合法公民事件”,你是人民警察执法人员,这属“正常执法”还是“严重违法”?
在法律健全的当今时代,即便是“企业违约”,我们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依法依规来办理。请问贵州省黔南三都水族自治县相关领导,你们何以这么胆大妄为,一个自治县就可以凌驾于国法之上,你们的行为是想让“政府失信”,警察的光辉形象蒙羞吗?
近日,习总书记在“两会”上明确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关键在一线。我们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正确领导,理应维护贵州省湖南商会会员企业在三都水族自治县的合法权益!
对于事件后续处理,本网将密切关注和跟踪报道。

(文章来源于凤凰新闻,不代表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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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2018-03-20 07:46
    • [匿名  2018-03-17 07:25
    • [匿名  2018-03-11 20:13
    • [匿名  2018-03-11 13:16
    • [匿名  2018-03-11 00:23
    • [匿名  2018-03-11 00:23
    • [匿名  2018-03-11 00:23
    • [匿名  2018-03-10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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