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樊未晨)记者今天从教育部官网了解到,自2011年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5年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近1600亿元,用于实施国家试点、奖励地方试点、改善就餐条件和补助困难学生。目前,试点地区农村学生上学饿肚子、吃凉饭现象已基本消除,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身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据了解,2011年,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教育部会同财政部等15个部门启动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目前的标准,国家给每生每天4元膳食补助(全年按照在校时间200天计算),寄宿生加上“一补”后达到每天8~9元,基本解决了贫困学生在校吃饭问题,减轻了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不少地方一方面鼓励试点学校就地取材,另一方面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带动了当地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支持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9个省份(京、津、鲁单独开展了学生供餐项目)、1590个县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校13.4万所,受益学生总数达3600多万人。全国超过半数的县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超过半数的义务教育学校提供营养餐,近1/4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全国实行食堂供餐的试点学校比例达到71%,国家试点县达到76.6%(比2012年提高了近20个百分点),供应安全、卫生、营养饮食的能力大大提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连续4年(2012~2015年)的跟踪监测表明,通过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学生的平均身高和体重增长明显,高于全国农村学生平均增长速度。2015年,男、女生各年龄段的平均身高比2012年高1.2cm~1.4cm,平均体重多0.7kg和0.8kg。贫血率从2012年的17.0%降低到2015年的7.8%,营养不良问题得到缓解,学生学习能力有所提高,缺课率明显下降。
2016年12月,教育部分别与河北、山西、宁夏等10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启动实施88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协议书,推动上述省份进一步扩大地方试点范围,确保到2017年底,所有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让这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惠及更多的贫困地区学生。
记者还了解到,2016年,我国各地共投入补助资金44.3亿元用于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比上年增加9.9亿元,增幅达28.8%。
教育部相关人士介绍,通过推动地方加大投入、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我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进一步增强,一些地方出现了城镇教师争相到乡村学校任教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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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员表示,修订草案经过两次审议修改,总体上比较成熟。 “这次红十字会法的修订,对现行法起到了补充和完善作用。”修福金委员说,修订草案在红十字会组织治理方面增设了监事会等机构,完善了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强化了对红十字会的监督管理,还专门增加法律责任一章,既涉及对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责任追究,也涉及对所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约束,无疑对法律出台后...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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